烟台和迈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资讯分类
08-03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国家能源局对《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暂行办法》自实施以来,对规范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实现由小到大到强、由跟跑到并跑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光伏行业的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等,光伏行业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价格补贴方面。光伏发电已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新阶段,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二是行业管理方面。国家不再实行规模管理,而是建立规划引领和权重引导机制,各省(区、市)据此安排项目建设规模与储备,制定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且由市场机制决定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规模等。三是发展制约方面。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光伏发电将实现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而接网消纳已成为制约光伏发电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急需加强网源协调、双向发力:电网企业应主动改进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光伏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接网工作。四是行业监管方面。目前,国家对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关方面应加强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工作。因此,《暂行办法》的修订极为必要与迫切。   二、总体思路   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服务光伏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根据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优化政府服务,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管理办法》总体思路是:   (一)促进发展与规范秩序相结合。既要打通行业发展面临的堵点难点,促进行业快速发展,如重点解决接网消纳的制约问题、要求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又要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如加强项目全过程监测,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增加安全生产、退役回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二)聚焦重点与简化管理相结合。既要聚焦行业主要环节以及重点问题,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如建立规划引领和权重引导机制、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的多元并网机制;又不追求面面俱到,坚持市场主导,避免管理过多过细过复杂。   (三)立足共性与体现差异性相结合。既要满足所有的企业投资项目需要遵守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又结合光伏行业自身的特殊性,明确备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同时,既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普遍适用,又充分考虑各省(区、市)的差异性,允许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与需要予以落实。   三、修订过程   2021年下半年,我们即着手启动《暂行办法》修订工作。经深入调研了解当前光伏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近年来各省(区、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我们根据行业最新实际情况起草了《管理办法》,于2021年11月初征求了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意见,随后于11月26日至12月25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广泛征求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光伏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意见。各方共反馈约300条意见,经逐条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密切沟通后,我们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为进一步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先后于今年3月29日、6月22日、7月14日三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听取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光伏企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形成了《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9月5日至9月11日再次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共收到38条意见,数量大幅减少,也不存在较大分歧。   《管理办法》修订历时一年多,通过长时间、多轮次、大范围的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对象涵盖了行业涉及的各类主体,各方反馈的意见具有广泛性、代表性、针对性,基本上聚焦了当前行业的重点问题;同时,经多方反复的沟通协商以及充分深入的研究讨论,各方就《管理办法》已达成共识。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32条:除第一章“总则”、第七章“附则”外,第二至六章明确光伏电站的管理思路与要求,既涵盖了国家与地方行业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光伏企业、电网企业等行业涉及的各类主体的职责要求,也覆盖了光伏电站从规划、开工、建设、运行、改造升级、退役等各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并重点从以下方面予以明确:   (一)政府怎么管。充分体现市场机制主导、政府优化服务的原则,第二章“行业管理”明确国家能源局负责的事项: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建档立卡,加强行业全过程监测,及时完善行业政策、规范和标准等,深化“放管服”改革;第三章“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的事项:落实好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确定项目清单,具体实施本地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二)企业怎么干。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光伏电站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容量原则上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并明确项目单位的前期工作准备、建设条件、建设要求等。   (三)电网怎么接。《管理办法》将其作为重点问题予以解决,第五章“电网接入管理”聚焦接网关键环节、重点问题,条目最多(共计10条),既要压实电网企业责任,从改善电网企业内部流程入手,明确电网企业提升接网服务水平及效率、优化规划设计及建设运行等方面的相关举措;同时也明确了光伏电站项目单位在接网、并网管理等有关方面的要求,以及需配合电网企业开展的相关工作,加强网源协调发展。   (四)运行怎么办。第六章“运行监测”明确光伏电站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消纳分析、改造升级、回收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 国家能源局 2022.12.26
11-19

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大力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1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2年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指出,“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大力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他还指出,前三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9036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8.8%。其中,水电新增1590万千瓦、风电新增1924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526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262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3.9%、16.8%、45.8%和2.3%。截至2022年9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1.46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4.06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43亿千瓦)、风电装机3.4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5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4060万千瓦。 会上,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徐继林表示,《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是能源领域构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文件。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储能、氢能、抽水蓄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能源产业链碳减排等领域标准体系研究。组织开展能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聚焦重点领域共性基础标准、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 此外,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刘涛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和较大的国内能源保供压力,国家能源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调度协调,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调整煤矿产能置换政策,加快实施“十四五”煤炭规划,全力以赴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09-26

工信部:加快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时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九场,主题是“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司长乔跃山、副司长徐文立,信息技术发展司副司长王建伟出席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取得的主要成就并答记者问。   记者问到关于中国光伏产业发展问题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司长乔跃山表示将通过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全面深化国际合作四方面加强行业统筹规划,加快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多力量。   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中国电子报记者: 中国光伏产业规模及市场应用已连续多年占据全球领先地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后续将如何推动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乔跃山: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正如您所言,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规模及市场应用实现快速发展。2021年,我光伏产业链主要环节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达到50.6万吨、226.6吉瓦、197.9吉瓦和181.8吉瓦,产量全球占比均超过70%;光伏新增装机54.88吉瓦,连续9年位居全球首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发布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建立行业发展基线,引导光伏产业合理规划布局和智能升级。指导编制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产业链供应链图谱、产业发展路线图等,强化标准引领,推动产业持续提质、增效、降本。密切跟踪行业热点、难点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引导产业上下游加强协作。支持光伏行业组织建设,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鼓励光伏产业“走出去”并沿“一带一路”加强国际合作。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行业统筹规划,加快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多力量。一是持续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实施“十四五”相关产业规划、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智能光伏创新行动计划、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等政策,引导产业持续转型升级。二是加快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发布《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创新突破。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行业协会等建设,加强产融合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加快修订完善光伏标准体系,推进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碳足迹核查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全面深化国际合作。鼓励国内光伏产业界加强国际交流,开展产能、技术、标准、人才等多方面合作,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和应用,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谢谢。
05-19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碳达峰、碳中和”
05-19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行业快速发展。
上一页
1
2
...
4

 联系地址:烟台福山区杏园西路18号        联系人:黄经理 18554055018(微信同号)   联系座机:0535-6331668   

烟台和迈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1021485号-1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烟台

本站热搜:乾元光伏、烟台光伏发电、烟台太阳能发电、烟台电力施工、光伏安装、电力工程、光伏新能源、

光伏电站、烟台光伏发电补贴、烟台光伏工商业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靠谱吗、光伏发电免费安装、光伏发电公司